11月1日起,深圳将实施修改后的、更加严格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
1开车看手机,罚300元记3分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处300元罚款。
新的《处罚条例》将原本的“手持电话、电子设备”改成了“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这小小的改变,却有大大的不同。适用的情形更广只要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回复信息、发语音、刷抖音看视频、打游戏等,在一定时间内频繁操作电子设备的行为都是交警蜀黍查处的重点!为了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等营运车行业的手机使用深圳交警明确规定:全市营运车司机不得将手机放在方向盘左侧必须将手机放置中控位置(即方向盘右侧)
交警部门对全市出租车以不影响安全视线、不干扰行车、便于接受乘客监督为原则,在征求行业意见后,统一对车内手机等物品摆放、悬挂、使用做详细规范,避免遮挡、干扰、分散驾驶员视线和注意力。
2违规使用远光灯罚款500元本次修订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处罚由300元调整为500元。同时细化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认定情形,包括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临时停车使用远光灯的,都认定为违规使用远光灯。
(图片来源:深圳交警)
3斑马线不减速罚500元扣3分!
车辆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避让的,将处500元罚款,记3分。在车辆与人行信号灯同为绿灯的情况下,车辆还需要让行。
(图片来源:深圳交警)
4变道不规范、不打灯罚500元!本次修订对不按规定变道处罚500元。包括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变道转弯或者临时停车不按规定打灯的,进行处罚。
(图片来源:深圳交警)
5买卖驾照分数将重罚20000元!1.条例规定,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2.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3.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4.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等。
↓举个例子↓
近日,深圳交警抓获两名驾照分数交易的男子,现两名违法行为人员已被行政拘留,深圳交警依照相关法律,给予买方曾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给予卖方韩某阳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6谁不系安全带罚谁,最高罚500元1.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2.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200元罚款。3.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200元罚款。↓高速路、城市快速干道加重处罚↓ 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5.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500元罚款。6.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500元罚款。
7行人违法最高罚款200元!条例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在机动车道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1.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乞讨;
(图片来源:深圳交警)
2.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
(图片来源:深圳交警)
3.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如: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200元罚款。
8“酒驾”小电驴最高罚2000元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3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9各项条例人性化升级从“重罚”到严管↓上下滑动可查看↓1.共同实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
对于企业车辆发生事故老板唆使司机逃逸的、车主唆使醉酒人员醉酒后驾车等行为。先前对于企业只有在发生事故后进行深度调查才能追究企业责任,不利于事先管理。
本次修订规定,一旦发现企业老板或车主存在与驾驶员共同实施交通违法的情况,今后一经查实对共同实施人员一并处罚,避免后果发生。
2.外卖、快递等行业员工违法次数多的违法造成事故多的,公布信息
部分外卖、快递小哥存在为抢时间,无视交通规则,屡次违法的现象。为督促企业树立注重交通安全的形象、倒逼企业加强对员工进行教育管理,从源头遏制违法行为的频发:
本次修订拟将快递、外卖等行业员工违法情况、交通事故纳入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企业信息的范围,对于不积极主动对员工进行教育管理导致事故频发、违法频发的企业,对社会公布其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公布的信息加强管理。
3.完善纳入征信的条款为督促违法行为人处理违法,形成“违法必处理,下次不违法”的良性循环:①是扩大了纳入征信的主体范围。
本次修订将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先前条例仅将运输企业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本次修订将物流、租赁等企业一并纳入需要向征信系统提供违法信息的主体。
②是扩大了需要纳入征信的违法信息。
本次修订将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信息纳入征信。
4.企业提供实际驾驶人信息处罚实际驾驶人
对于客运、货运、租赁等企业来说,其名下的车辆实际驾驶人违法的,如果实际驾驶人不主动处理,需要记分的违法行为无法处理,其名下车辆“违法未处理”的状态将影响车辆正常上路行驶。
本次修订增设有关条款,规定企业提前提供实际驾驶人信息的,可以对实际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即将驾驶员信息备案,对于备案期间的交通违法认定为备案人违法,解决单位车辆记分违法无法处理的问题。
5.逃避、消极处理交通违法一经公告依法处罚
实践中,存在部分当事人在现场逃跑或经通知拒不到交管部门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处理效率,也导致部分车辆因有“违法未处理”的状态影响正常上路。
本次修订对于此类消极处理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公告告知违法行为,期满未提出异议,可直接做出处罚决定。
6.增加通知停驶车辆、停用驾驶证的措施
增加通知停驶、停用并在系统里记录状态的措施,完善扣车扣证的程序。原本的传统违法需要扣车的方式,在科技信息化的支撑下,将扣车变为车主停驶。
本次修订的目的一是电子证件普及的配套措施;二是避免扣留实际的车或证给驾驶人带来的处理成本以及给交警部门带来的执法成本;三是该措施有利于优化交通管理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10人性处罚/减轻规定↓上下滑动可查看↓1.14周岁以下儿童违反交规家长接受教育或参加社会服务
作为监护人应当保障儿童的交通安全,14周岁儿童违反交规该罚谁?
本次修订规定,今后查处到儿童违反交规的,要求家长履行家长教育监管责任并接受教育或参加社会服务,督促家长履行教管责任,从根本上减少儿童交通违法、教育儿童遵守交规。
2.时速60公里以下除部分道路、情况外,超速不予处罚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将部分道路的规定时速认定为建议时速。本次修订在不超过60公里时速的情况下,超速不予处罚。不过,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等车辆,以及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行人活动集中的区域,超过限速仍应进行处罚。
3.优化申请首违免罚的规定早年,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上线首违免罚,对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违法,经后台审核变更为警告处罚,现继续推行首违免罚的人性化措施。本次修订对于较轻的违法行为,明确包括需要记分、暂扣驾驶证等的,只要罚款不超过500元,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首违免罚,即免于罚款处罚、给予警告。4.在线处理交通违法,提高交通违法处理效率以前,交通违法了还需要跑窗口处理,费时费力。自星级用户上线以来,交通违法可在线处理,全流程无纸化,逐步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本次修订继续创新实现网络在线处理交通违法,在线调查、提交笔录、在线告知处罚事实依据及当事人权利、在线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理决定。
5.线上减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未达到十二分的,可以申请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不少于六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每次可以减少其累积记分三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减分不得超过六分。
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进入“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微课堂——消分学习——答题攒分”进行减分学习。
11人性处罚/减轻规定
查处方式
1.铁骑巡逻进行现场执法
2.“天眼”监控
3.人人随手可举报
举报方式
1.网站: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举报(http://szjj.sz.gov.cn)
2.电话: 可拨0755-83333333举报。
3.随手拍: 拍摄小视频或照片在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新浪微博上@深圳交警。
4.一键举报: 部分车载行车记录仪有“一键上传”功能的,也可以直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