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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先生读东吴大学法学院的论文——《日本赔偿问题》

阅读量:3736777 2019-10-24


1947年,查良镛(笔名金庸,将名“镛”拆成“金”和“庸”)进入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插班进修国际法,1948年从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2000年苏州大学百年校庆前夕,金庸先生为母校题贺词:“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季札伍员陆逊范仲淹皆吴人中之可法者也。”
2000年苏州大学百年校庆时金庸为母校的题字
东吴大学法学院于1915年在上海昆山路中西书院原址成立,初称东吴大学法科。1927年改为东吴大学法律学院,1935年又改为东吴大学法学院,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为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被称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比较法学院之一,培育比较法学及国际法人才贡献至钜。从1930年代到1990年代,国际法院一共有过6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
金庸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的专业是国际法。日本侵华战争投降后,金庸发表了题为《日本赔偿问题》的论文。此文原刊于《半月新闻(杭州)》创刊号(1947年),后收录于苏州大学法学院成立一百周年的纪念文集《东吴法学先贤文录·国际法学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查良镛发表《日本赔偿问题》的论文,分别从为什么日本要赔偿、应该赔偿多少、中国实际上能得多少、目前问题的症结等四个部分,论证了二战后日本对中国的赔偿问题,最后还代表中国对战争赔偿问题提出了三点主张。
因为金庸的原论文已经被其他公众号申请为原创,本文只能以精选留言展示。
《东吴法学先贤文录·国际法学卷》目录二査良镛《日本赔偿问题》
查良镛先生《日本赔偿问题》原文1
查良镛先生《日本赔偿问题》原文2
查良镛先生《日本赔偿问题》原文3
查良镛先生《日本赔偿问题》原文4
苏州大学法学院成立一百周年的纪念文集《东吴法学先贤文录·国际法学卷》
《东吴法学先贤文录·国际法学卷》封面
《东吴法学先贤文录·国际法学卷》目录一
《东吴法学先贤文录·国际法学卷》目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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