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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犯罪其实比自杀是个更可怕的话题

阅读量:3804636 2019-10-26


认真做公号,好文好物,总会有人知道~昨天一老客户在群里发了个消息链接,是大连10岁女孩被不到14岁少年杀害的事。当时大家还都没在热点见过这个新闻,我还特意尽群主身份善意提醒了下要不要等事情明朗再来讨论,心里其实是期盼最好不要是真的。老客户很诚恳回复:
早上起来,见10岁群里另一老客户发的一大V关于这个事的详细长文,心里更不好受了,毕竟这大V是出名的爱为不平发声的。再搜网上,已经有了大连警方对嫌疑人收容教养的通告。并没有长舒一口气的感觉,同为家长我随便代入下角色,很明显这样的结果,对受害人家庭对社会来说,还是不够的。
前段时间聊过青少年的自杀,但我们很少人知道,未成年人的犯罪其实是个更可怕的话题。上个月美国发生了一起14岁少年枪杀全家5口的爆炸新闻,受害人包括他的爸爸妈妈、5岁、6岁、6个月大的弟弟妹妹,起因疑似“妈妈告知他不是自己亲生的”。
这个少年面临5项青少年谋杀的指控(青少年法庭),但很可能在审判的过程中面临成人多项谋杀甚至死刑的罪名指控。
解释下上面那句话,挺重要的。在美国,青少年犯罪通常是由专门的青少年法庭(juvenile court)来审判处理的,和国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样,旨在尽最大可能挽救和教养这些孩子成长为对社会再没有危害的人。但是,如果案情严重,比如杀人、强奸、绑架等比较恶性的重罪类型,则会引入法官人为判断是否升级到成人指控。法官会根据嫌疑人的实际情况,比如思想和身体成熟度等,结合案情的严重程度做出是否对嫌疑人提出成人罪名指控的决定。如果确定,那后面就按照成年人的审判流程,该坐牢甚至死刑都是有可能的。
比如美国有个10多岁女孩被几个青少年骗到偏僻处殴打致死的案件,犯罪人从13岁到17岁不等,报道说连13岁的犯罪人也可能根据法官的判断面临成人罪名指控。
其它国家也一样有类似案例。2018年爱尔兰两名14岁少年强奸谋杀14岁女生的案件被判谋杀罪成立,犯案时13岁。而英国史上最具争议少年杀人案——1993年两名10岁男孩残杀2岁幼童的事件,两孩子被判8年后民愤难平又追加了两年(虽然后来因表现良好还是8年放出来),也是一个典型的未成年人根据案件严重程度量刑争议的案件。
初中时有一次,下晚自习的路上,我和一个女生好朋友正在路上走。突然迎面走来一个高个推着单车的男生,凑到我们跟前冷不丁问:“来月经了没?”然后伸出手。吓得我俩各往一个方向逃窜,等再汇合,发现他在继续骚扰后面的女生。后来听说他是另外一个初中的学生,非常下流,经常下晚自习时间,骑着自行车找女生,问脏问题还突然伸出手去袭胸。。。
还有一个我曾经提过的小学的男生,爸爸是劳改出来的,哥哥也是进了号子的,他则每天各种坏事。小学四年级有一次他骚扰我,我和他打了一架。后来听说他常常欺负一些软弱的女生。记得有个女生跟我说,他跟一帮坏孩子吹嘘说某个性格软弱的女生,如果不听话,就要给她“脱裤子!”
现在想起来真是不寒而栗。
想一想,未成年人犯罪其实真的是我们父母平时应该增加警惕性的。因为通常我们总是想,还是孩子呢,不可能干出那么可怕的事情。然而,未成年人正因为思想不成熟、冲动不理智、不计后果、容易受不良影响想模仿尝试的特点,一旦遇到真的是从小心术不正的这类孩子,犯案起来更危险。
这也是为啥我对菲菲最近滑冰时老缠着一个小哥哥出面干涉的原因。昨天菲菲把人家小哥哥又追着到处跑,因为她说小哥哥“好玩”。当场我就跟她说明如果小哥哥明确表示不愿意再跟她玩,甚至还推倒过她一次,就千万不要再缠着人家。别说我心眼小,我对平时生活中的各小哥哥,还是总抱着一丝警惕的,不会让娃去独处,也教娃不要人家跟她玩一次就一直觉得人家好。
今天特意也和蛮蛮讲这个事。他说,觉得中国美国的法律这方面都不够严格,其实10岁就足够知道很多事情,应该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本来今天想发别的文,结果心里一直不舒坦,临时写了这篇小文。不是想要大家焦虑和担心,而是希望家长们要懂得保持警惕,也要教孩子保持警惕,毕竟有些坏人在孩童时期就在走向坏方向而没有得到良好的管教,也希望国家的法律更健全些,能把这些家长管不好的孩子接过去继续强制管教好。
-THE END-
《假期又闻几起青少年自杀,生活已越来越大压力,不要传递给孩子更多焦虑了。。》
《身边社区发生华裔精英家庭中儿子杀父母后自杀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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