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说“谁谁谁”开车闯红灯被罚款
那么行人闯红灯就不违法吗?
今天小编就来曝光一批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乱穿马路!
你在马路上乱穿时有没有担心过自己的人身安全?
有一种过马路叫:你能等我不能等,我跟刘翔比跨栏↓↓↓
有一种过马路叫:我们人多哪里都是斑马线↓↓↓
“人多势众”
还有一种非常危险的过马路方式:没车我赶紧跑过去↓↓↓
车不会撞我车不会撞我车不会撞我
近年来,随着车流量和城区人口的保有量不断增加,因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不走人行道、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给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交通、生活、工作等环境,呼市交管支队将对城区行人、非机动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一定程度的集中整治,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乱象采取劝导、警示、教育、处罚等措施,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
相关处罚规定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62条、第8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第39条、第43条之规定,罚款10元。
2、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89条之规定,罚款10元。
3、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第8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之规定,罚款10元。
4、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第89条之规定,罚款10元。
5、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条、第89条之规定,罚款20元。
生命不应该被漠视
遵守交通规则
也是保护自己的方式
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共同创建一个畅通、有序、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
如果您选择步行出行
请您做到以下几点:
注意观察后通过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先观察左右两侧车辆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但是实际生活中,不少人过马路时完全不观察,对路口来车情况浑然不知。
不要盲目后退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
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等待也有“学问”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一般都设有行人等待区,在红灯时,行人应该在等待区等待通行。
在未设等待区的地段等待通过时,行人不要靠路边太近,以免机动车右转时,车辆右后轮对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轧。
谨防转弯车辆机动车右转弯时,可能会与正常通行的行人发生冲突,此时右转弯的机动车要注意避让行人,但行人也要注意观察机动车是否有转向的趋势,避免出现碰撞事故。
五“不要”很多人走在路上喜欢玩手机,接打电话。这样的行为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一定记住:不要玩手机、不要追逐打闹、不要从车辆缝隙中穿过,也不要犹豫式过马路或行动过于急速。
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任,还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希望广大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能够从你我做起,向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
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他人的利益为了家人的挂念 请文明出行!
来源: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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