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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整治 | 交警总队约谈第三季度全省单车违法率较高运输企业

阅读量:3870335 2019-10-28


为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0月23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约谈了第三季度单车违法率较高的3家运输企业,包括福州金顺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福州万翔物流有限公司、宁德市恒顺运输有限公司,上街、马尾交警大队和宁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领导一同参会。会议由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傅仰余主持。
会上,3家运输企业负责人及辖区交警大队领导分别报告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整改措施、交警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并做了表态发言。
傅仰余副总队长对交警及运输企业宣传警示工作群(交安微学群)应用情况、企业对近期重大涉企道路交通事故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并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第四季度重大会议及活动密集,包括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届国际进口博览会、澳门回归20周年庆典等,公安部近日召开了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门部署。9月份涉及运输企业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包括泉州高速“9.22”柴油运输车事故、江苏宜兴“9.28”旅游客车事故、无锡“10.10”事故(涉及运输车辆超载),运输企业源头管理问题已引起了广泛关注。相关单位及运输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管理形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领导人、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知识素养,确保拥有科学的安全生产系统管理理念,严格规范管理。

强化源头隐患清零
要对企业所属车辆性能、随车设施等安全状况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检查,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特别是要吸取江苏“9.28”事故惨痛教训,保持车辆轮胎状况良好,避免因爆胎引发事故;及时做好车辆检验和驾驶人审验、换证、交通违法“清零”工作,坚决杜绝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上路行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不断加强驾驶人管理教育
会后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教育,以泉州高速“9.22”事故、江苏宜兴“9.28”事故、无锡“10.10”事故这3起事故为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传达会议精神,向所有人员阐明目前安全管理形势。要组织学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处置行动要则》等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逐项逐条对照,查缺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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