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弹“好听的”乐曲,必先具备“弹好”的能力。
这能力,可概括为技能的和艺术的两个方面:
1.技能性的能力,如果没有相当时日的特殊训练,仅凭手指、手腕等等人体部位的天然动作能力事远远不够的;(弹练习曲很重要)
2.而艺术上,即理解乐曲美之所在的能力,也必须在熟悉古筝艺术的表达方式、领会各时代各种类古筝曲的风格特点过程种真正获得,仅靠“好听”的直感也是不够的。(能把练习曲弹成乐曲一样好听)那能力得到提高。
假如老师顺从初学者,只教喜欢的乐曲会怎样呢?多半会变成:
(1) 弹练很长时间仍不能将“好听的”乐曲弹的“好听”,原因是缺乏必要的能力。
(2) 于是,不得不在练习这首乐曲过程中“急来抱佛脚”式地学习所需的能力,实际上也就是把这首乐曲当作一首练习用曲了。
(3) 可这么一来,学生只接触了该曲涉及到的有限的技术、风格类型,必然失去技巧训练的综合性、系统性和循序渐进性。
当下一次遇到一首另一种技术、风格类型的乐曲时,又会寸步难行。而古筝曲的技术、风格类型那可几乎是无限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