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浙江海盐人。在文革中读完小学和中学,此后从事过五年牙医。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出版长篇小说3卷、中短篇小说集6卷、随笔集3卷。其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其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和日文等在国外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98年),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2002年)。
内容简介
书名其实很好地概括了本书的内容,就是主人公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艰苦一生的故事,从娶妻、解决家庭麻烦、给孩子治病一直到自己老了,突然想去卖血的故事。
余华的文章风格其实我不太了解,几年前读过他的《活着》,也早已还给书本了。这次偶然阅读了《许三观卖血记》,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叙事风格,整个小说文字朴素简单,没有一句废话。其实,我很喜欢看小说,因为我就是那种乐于追求故事情节的人,所以我读小说也很快,但是《许三观卖血记》却没有让我急切地想要知道故事结局,我竟然愿意平静下来,就像是坐在许三观的身边,听他拉家常,听他慢慢叙述他的一生。
故事的时代背景跨度很大,从新中国成立一直到改革开放,这段历史发生了太多大事件,包括大跃进,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等等。我们都是后来人,从书上学习的太过于抽象,而余华笔下的许三观,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平民,他的故事能让我们更好的了解那个时代。
许三观一共卖过11次血,当然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最后5次卖血的经历。为了救生病的大儿子一乐,本应该每三个月才能卖一次血,许三观却不顾自己身体,十天卖了四次血,还差点送了自己的性命。看这段故事的时候,我真的很揪心很难过,但我看到了许三观身上闪着光芒的善良、无私和父爱。看过书的人应该都知道,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儿子,而是许玉兰在嫁给他之前被何小勇强暴后怀的孩子(当然其实也并不确定一乐究竟是谁的孩子)。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前半部分,许三观很矛盾很纠结,一方面一乐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但另一方面,他无法接受自己一直戴绿帽子的事实。也就是在之前的故事里,每次看到许三观对一乐不管不问、狠心态度的时候我就气得不行,许三观怎么可以如此冷酷。但余华却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并不是这样的人,当一乐犯下错误无法弥补时,许三观去卖血了,当一乐因为想吃面条,离家出走之后,许三观又找回了一乐,并单独带他吃了面条,当何小勇病危时需要一乐叫他爸爸时,许三观也答应了,因此在最后,许三观能够为了给一乐筹钱治病四处卖血也就不足为奇了。许三观不是一个单薄的人物,他是真真实实的一个立体的人,他不是正义的圣母始终用温柔对待这个特殊的孩子,他也残酷,但他也温柔,正是这种有黑有白的人物形象,让我觉得真实。
不止是许三观,故事里的其他人,比如许玉兰、何小勇的妻子、阿方、根龙、来喜、来顺等等都是那么栩栩如生,就像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那么一群人,或者说我们回到那个时代,走进了他们生活的地方。之前没有要写读后感的时候,还没那么深的感受,现在突然感觉有很多很多话要说,也突然感受到余华写故事的厉害之处了,后味十足。
看了很多外文版的评论摘要,以及余华本人都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其实我没太看出来,只不过全文的最后许三观一句极度粗俗的话或许是一种点睛或者升华的意味吧:
屌毛出的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韩国在2014年将这部小说拍成了电影,豆瓣评分7.6。还没有看过,不知道韩国人能不能领会到余华所要传达的故事灵魂,有空可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