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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名山上人渐稀,安全操作我第一!

阅读量:3731619 2019-10-24



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在道路上自由飞驰
是许多人的梦想
不过
要想在深圳“道”上混得开
可能比在“秋名山”混出名头还要难
why?
不论你是刚拿车本的小白
还是驰骋江湖的老司机
面对新的《深圳经济特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稍不注意都有可能“翻车”
01违规使用远光灯
罚款500元
 修改后的《条例》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处罚由三百元调整为五百元,违规行为中新增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临时停车使用远光灯的情形。

02
变道不规范
罚款500元
 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处500元罚款;大车变道时一次性占用多条车道、S形变道行驶,处500元罚款。
 
03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罚款300元
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啥叫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打灯时长必须超过三秒!
是不是想起了被科目三支配的恐惧?
04
路遇行人不这样做
罚款500元
转弯车辆不礼让行人,罚款500元;
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罚款500元。
 
05
安全带,谁不系罚谁
新的《处罚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对驾驶人罚款,若是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则对乘车人罚款。
P.s: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对驾驶人也将罚款。

06
手动操作电子设备
罚款300元
新的《处罚条例》将原本的“手持电话、电子设备”更改为“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这意味着从今以后,在驾驶中不论是手持、手点、还是观看电子设备(包括移动电话、平板电脑、车载导航、车载电台、PSP等),都属于违法。
P.s:在保证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司机迅速点击导航、用耳机接听拨打电话、营运车驾驶员秒接单等行为并不会纳入处罚范畴。

一不小心违了法
罚款事小
让司机们最头疼的是“扣分”
交规这么严,感觉自己那12分
根本不够扣啊啊啊啊啊!
咋办?有了!买分!

07
打击买卖分违法行为
本次修订明确了对买卖分行为的处罚:
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代替记分的,分别暂扣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中介、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也罚,那也罚
在深圳做个司机也太难了
要不还是骑电动吧?
飘逸地穿梭在大街小巷
多“自由”啊~

08
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罚款300元
饮酒后骑电动车,罚款500-2000元
本次修订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增设有关规定,严管电动车违法。
对骑行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对饮酒后骑行电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没错
这次修改不仅针对机动车的驾驶
还规范了非机动车的驾驶
甚至对行人都明确了相关规定
09
行人违反相关规定
最高罚款200元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是在机动车道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乞讨;
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
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
这次修订可谓是360°无死角覆盖
就问你怕了没?

虽然处罚很严格
但在咱们与时俱进的大深圳
行车路上也有许多“福利”
超速不予处罚
01
本次修订将部分道路的规定时速认定为建议时速,规定在不超过60公里时速的情况下,超速不予处罚。
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等车辆以及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幼童活动集中区域的,仍应受限速约束。
优化申请首违免罚
02
本次修订对于较轻的违法行为,明确包括需要记分、暂扣驾驶证等的,只要罚款不超过500元,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首违免罚,即免于罚款处罚、给予警告。
违法记录可消除
03
本次修订还规定,机动车因紧急避让或者协助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而有违法记录,可申请消除违法记录。
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不仅是为了“免于处罚”
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愿大家都能
高高兴兴出门
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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